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州荣欣弘馆居饰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03********374N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303民初3571号
案号
(2021)苏0303执33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徐州荣欣弘馆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赵伟工程款332588.2元及利息(利息以332588.2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1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再自2019年8月20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南京装饰联合有限公司对被告徐州荣欣弘馆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向原告赵伟承担连带责任;三、被告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在欠付被告南京装饰联合有限公司工程款(质保金)的数额范围内向原告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500元、保全费2770元、鉴定费18000元,合计29270元,由原告负担2000元、三被告负担2727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1-04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海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03592594374N
登记机关
徐州市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馨园小区南侧徐州云龙万达广场3、4、5商办楼3单元1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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