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121********010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0113民初5479号
案号
(2021)黔0113执54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红花岗区森茂办公设备店、杜平尚欠原告贵州高瑞斯办公家具有限公司货款金额148464元,律师费1万元,合计158464元,被告红花岗区森茂办公设备店、杜平于2021年8月31日前支付原告1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38464元,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11万元;二、若被告红花岗区森茂办公设备店、杜平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原告有权以剩余全部未支付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红花岗区森茂办公设备店、杜平支付利息(利息以尚欠款项为基数,按照lpr的利率自2021年6月27日计算至被告全部款项支付完毕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1649元(已减半、原告已预交)、保全费1262元,由原告自行负担;四、原告贵州高瑞斯办公家具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10-25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