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121********01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113民初5479号 |
案号 |
(2021)黔0113执54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红花岗区森茂办公设备店、杜平尚欠原告贵州高瑞斯办公家具有限公司货款金额148464元,律师费1万元,合计158464元,被告红花岗区森茂办公设备店、杜平于2021年8月31日前支付原告1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38464元,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11万元;二、若被告红花岗区森茂办公设备店、杜平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原告有权以剩余全部未支付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红花岗区森茂办公设备店、杜平支付利息(利息以尚欠款项为基数,按照lpr的利率自2021年6月27日计算至被告全部款项支付完毕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1649元(已减半、原告已预交)、保全费1262元,由原告自行负担;四、原告贵州高瑞斯办公家具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10-25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