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波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04********55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305刑初305号
案号
(2021)苏0305执24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郑波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24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郑波波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退赔被害人滕文静的经济损失人民币92690元。三、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0-14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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