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03********104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1302民初3221号
案号
(2021)湘1302执32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由被告李娜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所欠原告曾光借款本金13.1万元及利息(自2020年7月按月利率1%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6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李娜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11-04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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