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华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6********67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5302民初244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粤5302执21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540212602282】。判决如下:一、被告张华有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加工费55564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55646元为本金自2020年9月16日起至还清加工费日止按年利率5.39计算)给原告云浮市曾亿石材有限公司;二、驳回原告云浮市曾亿石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