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23********265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214民初1951号
案号
(2021)苏0214执35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冻结被申请人于昊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5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2-08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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