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商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301********356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1202民初4953号
案号
(2021)鄂1202执30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维持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2020)鄂1202民初327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变更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2020)鄂1202民初327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曹连武、商玲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湖北锦轩装饰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款16874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59元,由曹连武、商玲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67元,由曹连武、商玲负担317元,湖北锦轩装饰有限公司负担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9-09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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