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经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300********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宁0424民初1514号 |
案号 |
(2021)宁0424执10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泾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于经纬、于彩琴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马金红偿还借款30000元;被告李明升对上述还款内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李明升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于经纬、于彩琴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泾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11-02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