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廖耀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2827********21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5303民初789号
案号
(2022)粤5303执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廖耀新欠原告林福茂工资14300元。被告廖耀新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10000元,2022年1月31日前支付4300元给原告林福茂;二、如被告廖耀新没有按照第(一)项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给原告林福茂,则原告林福茂可以以被告廖耀新实际所欠金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78.75元,由被告廖耀新承担,被告廖耀新定于2022年1月31日前迳付给原告林福茂。上述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1-21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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