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晶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11********4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311民初7104号 |
案号 |
(2022)苏0311执4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经协商共同确认,被告高晶、高静静尚欠原告王涛借款本金13000元;此款二被告于2021年8月30前偿还4000元、于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4000元、余款5000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还清;二被告按约定履行完毕后,原、被告之间因本次借款产生的纠纷一次性了结。二、若二被告有任意一期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就被告尚未偿还的金额全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3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高晶、高静静负担(当庭给付)。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