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晶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11********4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311民初7104号
案号
(2022)苏0311执4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经协商共同确认,被告高晶、高静静尚欠原告王涛借款本金13000元;此款二被告于2021年8月30前偿还4000元、于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4000元、余款5000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还清;二被告按约定履行完毕后,原、被告之间因本次借款产生的纠纷一次性了结。二、若二被告有任意一期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就被告尚未偿还的金额全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3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高晶、高静静负担(当庭给付)。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1-20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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