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庆市天宇工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78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0811刑初55号 |
案号 |
(2020)皖0811执6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单位安庆市天宇工贸有限公司犯骗取票据承兑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罚金缴纳期限为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二、被告人郑立言犯骗取票据承兑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0月11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止。罚金缴纳期限为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三、被告单位尚未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969200元,继续予以追缴,发还被害单位。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4-24 |
发布时间 |
2020-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小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00557805199K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光彩大市场四期柘山路经营综合楼3号楼10室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