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合肥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770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102民初2452号
案号
(2020)皖0102执7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合肥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合肥市华达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0168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0168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1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款清时止,扣除已支付的货款利息60000元);二、被告合肥宏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合肥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判决第一项应支付的款项承担连带给付义务;三、驳回原告合肥市华达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722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合肥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宏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连带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3-05
发布时间
2020-04-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付于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5770735977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潜水东路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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