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汝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323********00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5302民初27号 |
案号 |
(2021)粤5302执18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540216601210】。一、被执行人罗汝明归还借款本金400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从2020年5月20日起至还清款日止以尚欠借款为本金按年利率15.4的标准计算)给申请执行人黄玲花。二、被执行人罗汝明支付律师代理费2000元给申请执行人黄玲花。三、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案件受理费469.92元,已由申请执行人黄玲花预交,由被执行人罗汝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02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