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惠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622********17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607民初6354号 |
案号 |
(2022)粤0607执7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止至2021年10月14日,被告董惠玲欠原告吴志陶、梁伟强货款146349.92元,上述货款被告分期向两原告清偿:于2021年11月10日前清偿30000元,于2022年1月15日前清偿116349.92元。二、案件受理费按20%收取计647元(两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该款被告于2021年11月10日前迳付给两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17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