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惠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622********172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0607民初6354号
案号
(2022)粤0607执7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截止至2021年10月14日,被告董惠玲欠原告吴志陶、梁伟强货款146349.92元,上述货款被告分期向两原告清偿:于2021年11月10日前清偿30000元,于2022年1月15日前清偿116349.92元。二、案件受理费按20%收取计647元(两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该款被告于2021年11月10日前迳付给两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1-17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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