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志权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2000********12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2071民初38080号 |
案号 |
(2022)粤2071执20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8375.09元及利息(暂计至2022年1月25日为1197.89元);返还律师费3000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返还案件受理费56元。以上暂合计12628.98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29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