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平措多布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42328********05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藏0227民特4号 |
案号 |
(2022)藏0227执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谢通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因借款纠纷,于2020年6月30日经西藏谢通门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一、申请人平措多布杰应在9个月之内向申请人布尺归还借款本金90000元及其利息(2021年3月31日前),利息以银行计算为准;二、如申请人平措多布杰未在上述期限内归还借款,则该笔借款自2021年3月31日之后所有本金、利息、罚息等均由申请人平措多布杰承担,具体金额以银行计算为准。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谢通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2-01-11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