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宗灿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225********29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605民初23424号
案号
(2021)粤0605执123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520210609192】。双方一致确认,截止至2020年9月14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案件受理费2103.37元,合共202103.37元。二、双方一致同意,上述第一项款项202103.37元由被告按如下方式支付予原告:1.被告应于2020年9月19日前向原告支付案件受理费2103.37元;2被告应于2020年10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50000元;3.被告应于2020年12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50000元;4.被告应于2021年2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50000元;5.被告应于2021年6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50000元;三、若被告按照上述第二项的约定如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的债权债务就此了结。若被告有任何一期没有按上述第二项约定按时足额偿还款项,则原告有权就上述第一项所述尚欠款项全额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6-10
发布时间
2022-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