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23********5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12民初564号 |
案号 |
(2022)苏0312执5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磊应偿还原告王龙水借款本息250000元,该款被告王磊于2021年起每年的12月31日各给付3万元,至付清为止;如被告逾期未还,原告有权就被告未偿还的款项立即申请执行。二、原告王龙水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383元,减半收取2691.5元,由原告王龙水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