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木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81********3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2072民初16803号 |
案号 |
(2022)粤2072执11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1213623959】。被告刘木发、刘艳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中山市古镇信得利有机板材经营部支付货款106567元及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106567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