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225********72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2072民初15963号
案号
(2022)粤2072执16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610226600865】。一、被告杨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山佳利科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05016.2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905016.25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1-28
发布时间
2022-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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