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佛山市司达玻璃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6********577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605民初21768号 |
案号 |
(2022)粤0605执3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520217624071】。判决结果:一、佛山市司达玻璃机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竞争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116116.2元予佛山市智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二、驳回佛山市智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41.16员,财产保全费1165.58元,合计2606.74元(原告已预交),由佛山市智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负担195元(受理费130元、财产保全费65元),由佛山市司达玻璃机械有限公司负担2411.74元(受理费1311.16元,财产保全费1100.5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何光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5568228577L |
登记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联东村开发区李伟成综合楼首层之一(住所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