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安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31********35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2071民初5570号
案号
(2022)粤2071执16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劳务款29458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暂计算止2021年12月14日为2200.79元);支付案件受理费566元、保全费326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上暂合计32550.79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1-25
发布时间
2022-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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