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袁海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88********73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鄂0502民初128号
案号
(2021)鄂0502执27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袁海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龚建军支付货款44200元,以22100元为基数,分别自2019年10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5.39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二、驳回原告龚建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06元(原告已预交)、公告费560元,合计1466元,由被告袁海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12-14
发布时间
2022-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