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茶陵县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2********073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224民初1270号 |
案号 |
(2022)湘0224执2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茶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周树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朱铁茜、罗忠元支付工程款5,467,540元及利息(以5,467,54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7月6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周树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朱铁茜、罗忠元退还履约保证金548,000元及利息(以548,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8年10月3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再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三、被告茶陵县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向原告朱铁茜、罗忠元承担本判决第一项的付款责任;四、驳回原告朱铁茜、罗忠元的其他诉讼请求。如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234元,由被告周树负担53,909元,原告朱铁茜、罗忠元负担2,325元。原预交62,149元受理费,退回原告朱铁茜、罗忠元5,91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茶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罗鑫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224563542073G |
登记机关 |
茶陵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茶陵县城关镇紫荆花大酒店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