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佛山市司达玻璃机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406********577L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0605民初19643号
案号
(2022)粤0605执26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521224600492】。佛山市司法玻璃机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222598元及以此为本金从2021年8月4日起至本判决确定付款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的利息予佛山市珠江风机有限公司。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佛山市司法玻璃机械有限公司负担,并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交,逾期未交纳,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原告预交的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经原告申请,本院予以退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1-25
发布时间
2022-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何光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568228577L
登记机关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联东村开发区李伟成综合楼首层之一(住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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