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柳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222********43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2072民初425号 |
案号 |
(2022)粤2072执3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0224601622】。一、被告张柳锋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清偿截至2021年8月12日的信用卡欠款本金29927.56元、利息6937.91元及自2021年8月13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以实欠本金为计算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二、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44元(已由原告预交),被告负担,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迳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2-08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