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宗井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22********06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303民初3742号
案号
(2022)苏0303执1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双方协商确认,被告宗井义欠原告徐州凯赞商贸有限公司货款198351元,于2021年10月13日前付10000元,于2021年11月13日前付10000元,于2021年12月13日前付10000元,剩余168351元于2022年1月13日前付清。二、如被告宗井义未按第一条约定的期限、金额履行,需另行向原告徐州凯赞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40000元,且原告徐州凯赞商贸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全部欠款及违约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5168元减半收取为2584元,由被告宗井义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21年10月13日前支付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自双方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1-11
发布时间
2022-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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