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明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9006********1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东三法清民二初字第115号 |
案号 |
(2021)粤1973执恢6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31631216604238】。一、确认原告深圳市成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莞市巨友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签订的《规划书》解除;二、被告东莞市巨友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成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627888元;三、被告王保林应对第二项判项中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深圳市成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0340元,由被告东莞市巨友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王保林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23 |
发布时间 |
2022-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