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482********49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2072民初4369号 |
案号 |
(2022)粤2072执8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0227600417】。被告陈亮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中山市港嘉灯饰门市部支付货款4643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从2021年2月2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961元,由被告陈亮负担(该款原告中山市港嘉灯饰门市部已预交,本院不作退还,被告陈亮于履行中迳付原告中山市港嘉灯饰门市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