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薛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503********06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513民初782号、(2021)粤05民终485号 |
案号 |
(2022)粤0513执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杨镇海、薛超应共同返还原告林伟滨欠款74000元及利息,公告费1200元。案件受理费1650元由被告杨镇海、薛超共同负担,原告已退费,被告尚未缴纳,已计入本案执行标的。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17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