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湖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90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291民初537号 |
案号 |
(2020)皖0291执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湖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永虎、吴祥圣工程款748552元;二、驳回原告刘永虎、吴祥圣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限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64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安徽湖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于履行本判决确定支付义务时一并向原告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时间 |
2020-05-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邵家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000149041644C |
登记机关 |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肥东县店埠镇店忠路与站南路交口南润和尚品商业街S-1号楼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