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春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521********154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鄂0502民初860号
案号
(2022)鄂0502执3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许春艳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偿还截止2019年8月13日时“快e贷”合同项下欠款本金1600元、利息145.95元、罚息143.62元,并按年利率13.5%自2019年8月14日起继续支付罚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2-02-08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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