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宁夏诺亚纺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401********YQ3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宁0181民初5909号 |
案号 |
(2020)宁0181执2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宁夏诺亚纺织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马惠泉借款本金15万元、利息39450.05元,本息共计189450.05元,按年利率24%计算支付2019年9月20日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64元,由被告宁夏诺亚纺织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时间 |
2020-05-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81MA761GYQ3H |
登记机关 |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宁夏灵武市高新区浙商产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