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坤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423********847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702民初6849号
案号
(2022)湘0702执8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罗坤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分公司支付代偿款35316.41元及所欠保险费3628.9元,合计38945.31元,并以38945.3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的标准支付自2020年8月10日起至代偿本金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774元,减半收取387元,由罗坤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2-02-22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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