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23********86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402民初734号
案号
(2022)赣0402执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罗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杜天海256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256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02元,公告费560元,合计5762元,由被告罗坚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1-05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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