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瑞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702********03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881民督27号 |
案号 |
(2022)晋0881执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李瑞冬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山西永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9039元、违约金3974.11元及利息(从2021年5月1日起,按年利率18.25%计算,至款付清时止)。申请费341.99元,由被申请人李瑞冬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