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瑞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702********03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0881民督27号
案号
(2022)晋0881执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李瑞冬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山西永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9039元、违约金3974.11元及利息(从2021年5月1日起,按年利率18.25%计算,至款付清时止)。申请费341.99元,由被申请人李瑞冬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2-01-13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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