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康太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234********28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932民初350号 |
案号 |
(2022)晋0932执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偏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康太平、杨秀珍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山西偏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2900元及其利息、罚息99317.59元,合计162217.59元。本案受理费1772元(已减半收取)、保全申请费1331元(山西偏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已预交),由康太平、杨秀珍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偏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07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