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苗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428********0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428民初644号
案号
(2022)晋0428执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苗辉、乔保芬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申请人山西长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18590元,并支付截止2019年5月16日的利息及罚息6772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子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2-01-23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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