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229********4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927民初313号 |
案号 |
(2022)晋0927执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神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王强、张俊英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归还原告山西神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96108.9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神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2-03-03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