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付亚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430********0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430民初612号
案号
(2022)晋0430执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双方对付亚强应付张宁财产分割款70000元未付不持异议,付亚强在2021年12月1日前支付张宁财产分割款30000元,在2022年12月1日前支付张宁财产分割款40000元。二、付亚强如果在2021年12月1日前不能按期足额支付30000元时,张宁可就应付的30000元和2022年应付的40000元一并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1250元,由被告付亚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沁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2-01-10
发布时间
2022-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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