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明航光学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9********38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111民初4664号 |
案号 |
(2021)粤0111执188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货款62315.6元。二、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利息1819.36元。(利息以62315.6元为基数,从2021年2月4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11月4日)三、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62315.6元×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算至被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止)。四、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679元以上暂共计64813.96人民币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何锦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MA4X503863 |
登记机关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莞市黄江镇田美社区胜前岗二街17号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