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邳州市聚鑫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3********008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382民初9518号 |
案号 |
(2021)苏0382执51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孙光亚、邳州市聚鑫木业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王雷运输款257000元,于2021年10月10日前付清。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照上述期限及时履行,原告可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78元,由被告孙光亚、邳州市聚鑫木业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0-22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光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82661772008E |
登记机关 |
邳州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邳州市戴圩镇华庄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