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亚宇化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3********334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324民初6066号 |
案号 |
(2022)苏0324执7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苏亚宇化肥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陆裕宝工程款1234400元,由被告于2021年7月25日前支付300000元,于2021年9月25日前支付500000元,余款434400元于2022年2月10日前付清。如被告不按时履行任意一笔给付义务,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一并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955元,由原告陆裕宝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睢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学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24773767334C |
登记机关 |
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睢宁县桃园镇袁店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