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世忠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921********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2民初10490号 |
案号 |
(2021)粤2072执55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0213603936】。1、中山市东凤镇会宇电器厂、何世忠向佛山市顺德区创格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41576.6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241576.64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7月22日计至清偿之日止)。2、中山市东凤镇会宇电器厂、何世忠向佛山市顺德区创格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清偿之日止。3、案件受理费4924元由中山市东凤镇会宇电器厂、何世忠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