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04********15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505民初2936号 |
案号 |
(2021)豫0505执17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要求被告人李正,还原告砂石料款23209.6元,加立案受理费380元,保全费252元,加公告费580元,加四年,加四年的利息,合计24421.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2-23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