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关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102********29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03刑初157号 |
案号 |
(2022)苏0303执5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关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16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关锋退赔被害人张占云人民币9800元、被害人刘云华人民币11800元、被害人李建波人民币11040元、被害人陈勇人民币13800元、被害人王朋朋人民币13800元、被害人王京宝人民币13800元、被害人梁鹏人民币13800元、被害人强强人民币9800元、被害人孟庆昌人民币7350元、被害人吕长福人民币98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2-16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