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祥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29********0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813民初1146号 |
案号 |
(2022)苏0813执3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祥祥欠原告李德宝工资31600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付15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590元,减半收取295元,由被告马祥祥负担(被告马祥祥直接支付给原告李德宝)。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27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