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所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22********4427
执行依据文号
卫仲WL(2020)第7627号
案号
(2022)苏1084执1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卫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执行中卫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卫仲wl(2020)第7627号裁决书确定的内容,即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贷款本金28534.56元、利息10576.81元(利息以剩余本金28534.56元为基数,按照利率2%/月的标准,从2020年3月22日起暂计至2021年9月30日,其后的利息按上述标准计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仲裁费97元,款项(暂)共计39208.37元;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高邮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1-11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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