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小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225********24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2071刑初171号、(2021)粤20刑终466号 |
案号 |
(2021)粤2071执244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判处被告人王小斌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朱应珍罚金人民币4000元;2、责令被告人朱应珍、王小斌与同案犯郭朝国共同退赔被害人吴玉华人民币12711.5元以及vivo牌手机1台。合计21711.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2-23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