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小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225********24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2071刑初171号、(2021)粤20刑终466号
案号
(2021)粤2071执244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判处被告人王小斌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朱应珍罚金人民币4000元;2、责令被告人朱应珍、王小斌与同案犯郭朝国共同退赔被害人吴玉华人民币12711.5元以及vivo牌手机1台。合计21711.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2-23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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