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仕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624********58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2民初8783号、(2021)粤20民终9604号 |
案号 |
(2022)粤2072执20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1223602407】。1、江门市渝东照明有限公司、谢仕友向申请人支付货款35396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以353968元为基数,从2020年3月1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予以计算);2、江门市渝东照明有限公司、谢仕友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20000元;3、谢明朵、袁金堂对江门市渝东照明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江门市渝东照明有限公司、谢仕友、谢明朵、袁金堂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申请费共9665元;5、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利息计算的方式为:以383633元为基数,按每日0.175‰的标准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上第1项至5项合计:38363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2-22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